申报期:5月21日-5月23日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3个关键条件
本报讯 家庭收入微薄,一家人挤住一间小屋,想多租间房又租不起,真难!别犯愁,5月16日,市房管局传出好消息:贫困家庭可拿着政府给予的货币补贴去租赁住房,5月21日-5月23日为贫困家庭申报期,赶快行动吧。
不过,在申报之前要看看自家是否符合条件。据了解,为真正实现“贫者有其居”,此次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范围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3个关键条件:申请家庭具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连续居住5年以上;无房户、危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符合前两项的,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金核减。
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申请家庭,须首先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初审,签署意见后报房管局审批,房管局经过核查、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同时发放一定数量的租房补贴。
若您还不清楚,可直接拨打廉租住房管理咨询电话8682814、868281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