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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劈柴院今起大搬迁 “老院”明年5月1日开街 居民可选两种补偿方式
正当中山路改造不断推进的时候,昨天下午,中山路改造指挥部对外公布,地处中山路北段的劈柴院将于今天启动搬迁工作。原址劈柴院,将实施改造工程,工期大约历时半年。据介绍,改造面积约1万平方米,将规划出100多个商铺网点。在建筑修复方面,采取修旧如旧的方式,道路尺度、建筑高度、建筑外形、建筑材料基本框架不会变化,以保持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初步计划2008年5月1日举行开街仪式。据介绍,此次搬迁范围定在,南到天津路,北至北京路,西到河北路,东至中山路的老劈柴院住户,政府将对现有居民实行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给予拆(搬)迁补偿。
泥胚墙拳头一打一个洞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这个曾经兴盛一时的劈柴院,但这里只剩下几个破旧的快餐店。听说记者的到来,居民刘春胜便带记者来到了他的家里。沿着腐朽的木质楼梯记者走上了二楼,刘春胜告诉记者,晚上他们睡觉都害怕这房子会塌下来,他指着不足10平方米的房子告诉记者,这里是他居住了40年的地方,现在儿子、儿媳、孙子都住在这里,由于环境恶劣,他不想再在这里住下去了。
中山路改造指挥部指挥助理王锡南告诉记者,这里的房子已经非常破旧了,有的墙都是泥垒的,拳头一打就能穿透。
房屋补偿有三处房源
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及早实施解困工程,此次拆迁补偿方式将采取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补偿房源将分三处。其中海岸路(原国棉一厂)新建高层的普通商品房,房屋均价为4420元/平方米;洛阳路12号新建高层普通商品房,房屋均价为4707元/平方米。以上两处房源皆含装修。此外,浮山新区北村新建高层住宅商品房也将作为安置房源,为毛坯房,房屋均价为6000元/平方米左右。
补偿办法均以条例为准
在货币补偿办法上,劈柴院将按照拆迁条例规定的应安置面积乘以被拆迁区域的评估价格计算。劈柴院搬迁改造项目的拆(搬)迁人为青岛市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实施单位为青岛市市南区拆迁服务中心。根据青岛市拆迁管理条例,需由拆迁户与拆迁人共同选择拆迁评估机构。记者获悉,中山路改造指挥部在拆搬迁过程中将随时发放《评估机构选择表》,同时还将公示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王锡南告诉记者,本月15号到1月15日期间定为居民搬迁时间,同时,居民也可获得临时过渡补助费。 (本报记者 赵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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