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报报道了春都花园小高层电梯停摆,居民20多天来一直爬12层高的小高层的情况(详见1日8版)。读者陈女士昨日告诉记者:“春都花园在锦城物业入驻后,电梯就没有启动,物业人员每次都答复说正在维修,修到何时无人知晓。”她说,中房与锦城两个物业公司如何交接,业主并不知情。不过业主电梯费都交了,小区电梯再继续停用的话,确实再说不过去了。
读者王先生反映说,电梯坏了一直没有修理好,物业公司却还要强行收电梯费,手段是“不交电梯费就不给续电费”。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物业公司应履行实收、实缴并将欠费用户的清单上交供水、供电部门的职责,不得将水电费与物业费、电梯费“捆绑”收取,否则便违反了合同法。
手机号码135531234**的读者是物业公司人员,他在短信中诉苦:部分不交费的业主实际上侵犯了交费业主的权力,应该受到大家的谴责,实际上大家却拿他们没有办法。记者采访发现,关于低层业主电梯费交纳问题,不少人认为:交纳与不交纳似乎都有道理,交纳是因为你属于这个楼的居民,不交纳是因为这些业主实际上并没有用电梯。
低层业主该不该缴纳电梯费,欢迎读者参与探讨。读者可编辑短信27336543+观点,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均发送到1062856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