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盛潇涵)近日,经区蒿泊西三区2号楼东单元的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楼下的4个草厦子和2个车库被一个外地人买走后,买主对草厦子和车库进行改造,侵占了业主们的公共空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一管。
记者来到蒿泊西三区2号楼东单元看到,该楼楼梯后被“改造”处有两扇并排紧闭的铁门,门四周墙面上涂抹的水泥还没有完全干透。居民赵先生告诉记者,这两扇门里面是车库和草厦子之间的一条过道,以前这个楼上的居民下了班后就把摩托车、自行车放在过道里,十分方便,也很安全。在草厦子被私自改造后,现在连放自行车的地方都没了,只好买条铁链子锁在外面。
据赵先生介绍,他们这栋楼是2005年交付使用的。今年10月下旬,一名外地人购买了他们楼下4个阳面的草厦子和2个阴面的车库。随后,居民们就看到买主运来了水泥、沙子、砖块,在草厦子和车库之间的过道上加了一堵墙,还在两边各安了一扇门,改成了东西并排的两户。“他这样改建,不但将过道据为己有,还将整个单元的排水管道、电话线、网线接口等‘锁进’了自家门里,给我们造成了不便。”此单元的居民说。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经区物业办。一位孙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用户如果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能的话,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审批,并在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登记。而且改造必须在不影响房屋的承重结构,不侵占公共空间,不侵犯他人利益等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