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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别人的房子,面积是100平米,当初租的时候两个房间的暖气片是拆下来的,只有客厅里有暖气片,相当于只有一半面积有暖气,可是供热单位要求全额交取暖费用,这种收费方式合理吗?应不应该全额交费?
回答:如果是一家一表,当然不合理,如果不是一家一表,而是按当初统一安装时面积计费就是合理的,因为原房主与热电公司之间已经签订了一份供热合同,其中的面积已经确定,房主擅自改变暖气片,没经热电公司同意,热电公司是不管的. 不过,热电公司应当让房主交纳供热费,而不是让后承租的承租人交纳供热费,因为供热公司与承租人之间没有供热合同法律关系.承租人有权拒绝交纳供热费用. 原房主交纳供热费后,再根据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约定,解决供热费的问题.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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