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 通用网址:
山东房产网
首 页
|
特别关注
|
房产动态
|
楼市快递
|
新房动态
|
山东楼市
|
购房指南
|
购房流程
|
政策
|
专访
|
建材
|
装饰
|
家居
|
建筑
|
风水
|
名人家居
二手房
|
中介二手房
|
楼盘分布图
|
家装流程
|
家装图库
|
装修答疑
|
装修日记
|
装修招标
|
律师在线
|
地产招聘
|
黄页
|
电子地图
|
山东车市|
拍卖
专 题
推 荐 阅 读
现在位置:首页 ->
山东楼市
->
济宁
金乡儿子建新房强拆母亲旧房 母亲告儿子
作者:不详 来源:齐鲁晚报 更新日期:2007-11-28 阅读次数:
【
查看参与评论
】
本报金乡11月27日讯 儿子建新房时,因未征得母亲同意,强拆了母亲的房顶,被母亲一怒之下告上法庭,11月25日,金乡法院一审判决儿子停止侵害并恢复房屋原状。
一审法院查明,金乡的李某离婚时,分得家中四间堂屋的东边两间,西边的两间归前夫所有,儿子郝某由父亲抚养。因李某离婚后改嫁,很少对其拥有的两间房屋进行管理。2006年3月,郝某在父亲两间房屋的基础上建新房时,未征得其母亲李某同意,将李某两间房屋的房顶强拆,李某得知后立即制止,而郝某非但不听劝阻,反而恶语相加。无奈,李某随后拨打了“110”,郝某才暂时停止了侵权行为。后来,经他人多次调解无效,李某于2007年5月将儿子郝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郝某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两间房屋是离婚时分得的,并没有赠与儿子,虽然长期不进行管理,仍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儿子郝某建新房需要拆母亲的房顶,应当征得同意,未经允许,强行拆母亲的房屋,仍属侵权行为。母亲要求儿子赔偿,因未对经济损失明确具体数额,也未要求评估,对此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儿子郝某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礼道歉。
上篇文章:
楼后开挖车库惹纠纷 居民担心不安全(图)
下篇文章:
山东廉租房明年将覆盖所有市、县低收入家庭
【
返回上页
】【
打印此页
】
相关文章:
微山土层塌方埋住两人3小时终安全救出
2007-12-18
济宁打响集中清理建筑业欠薪战
2007-12-4
1亿美元小松工业园项目落户济宁
2007-11-27
山东济宁小产权房俏销 遇纠纷维权难
2007-11-12
济宁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新建筑全部达标
2007-11-6
以房管人 市中区构建社区管理新模式
2007-11-6
2010年济宁市城乡建设规划实现全面覆盖
2007-11-2
济宁:新建廉租房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内
2007-11-1
山东省济宁市新增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
2007-11-1
济宁实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年内融资1.2亿
2007-10-26
济南二手房 山东二手房 济南房产网 大众房产网 新浪山东房产 山东房地产网 济南房地产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诚邀合作
招贤纳士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申请链接
留言建议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鸿图资讯
鲁ICP备:06003411
网络实名 通用网址:
山东房产网
中文域名:
山东房产网.cn
山东房地产网.cn
济南房产网.cn
新闻热线:0531-88991800 86746136 电子邮件:
info#sdfc.com.cn
#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