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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房贷新政策以后,不少市民都关注着银行的具体规定。央行规定的第二套房应该怎么认定?购买第二套房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记者昨天采访获悉,由于央行和银监会没有出台细则,青岛各家银行对如何实行新规各有自己的解读,因
此市民到不同银行贷款买第二套房会遇到不同的规定。
多数银行以个人认定
根据央行的新政,市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不能低于四成,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记者昨天采访发现,农行、交行、招行、光大银行都将以个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的信贷情况作为第二套房界定的主要依据。
“如果在系统中查不到贷款人曾贷款购买过住房,那么就算是第一套住房。”交行的一位理财师对记者说。农行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仍以个人作为界定第二套住房的主体,“以后会不会改变现在还很难说”。外资银行东亚银行理财师吴鹏介绍,该行也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住房,政策上遵从央行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对第一套房贷款基本都执行相似的规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最低可达20%,实行基准利率下浮15%的优惠利率。
“灵活”对待购房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银行间存在竞争关系。岛城一些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并未出台明确的规定。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央行规定对待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者,但是对于该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该行目前仍未明确。建行是我市较早表示将以“家庭”为主体认定第二套房的银行,不过仍表示不搞“一刀切”,可以根据购房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定。
深圳发展银行个贷中心总经理乔秀龙表示,该行目前以夫妻双方作为认定第二套房的主体,如果丈夫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妻子再贷款购买,就可以认定为第二套房,首付要提高到四成,贷款利率也将上浮。
但是对于一些“小房换大房”的市民,如果在贷款买了大房后,能在半年内提供证据证明小房已经卖了,就可以申请较低的贷款利率。(记者 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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